離婚手續需要準備資料?
1.離婚當事人雙方(要離婚的兩個人)的國民身分證。
2.離婚當事人雙方(要離婚的兩個人)的戶口名簿。
3.離婚當事人雙方(要離婚的兩個人)的印章。
4.離婚協議書,一式三份(男女各留1份,1份給戶政)。
(離婚協議書-戶政版本 下載)
5.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三個月內所拍攝的大頭照一張。
6.換證規費每張50元、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。
攜帶注意事項
1.國民身分證主要變更身分證後方配偶欄,建議必帶,身份核對用。
2.戶口名簿主要變更配偶欄及記事欄位,非必帶,如果當天能帶過去,就帶過去,之後不用再花時間跑一趟。
3.換身分證的照片,換發身分證超過2年,建議帶新照片。
離婚手續誰來辦?
由兩願(協議)離婚之雙方當事人(要離婚的兩個人)均需到場。
離婚手續要到哪辦理?
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其他離婚手續注意事項
1.離婚協議書須有2位證人簽名蓋章,且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之人。
2.為國民身分證基於安全考量,夜間不製發國民身分證。 所以如果要當天辦好的話,請您盡量在下午四點半前到所辦理。 否則必須要等到第二個工作天早上才能領到國民身分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