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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港離婚證人

忘了帶戶口名簿可以辦離婚手續嗎?

辦理離婚手續,正常程序雙方當人要準備身份證、印章、換發身份證的大頭照*1、戶口名簿、離婚協議書。到全台各地戶政,都可辦理離婚。

那如果我戶藉在中南部,戶口名簿在中南部,在北部戶政還可以辦理嗎?

答案是可以的,可以先到戶政先辦理離婚手續。戶口名簿的換發,之後再請當事人的戶長,拿戶口名簿再去重辦新的就可以。

戶口名簿的用意在於,可以一次辦理離婚手續及拿到新的戶口名簿,不用再請戶長再跑一趟。

有不清楚地方,歡迎打電話來詢問,讓你在婚姻有完美的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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