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案是不用的喔,當事人雙方帶齊辦理的資料,到戶政登記即可。
如果擔心,離婚證人也可以陪同辦理,並可出示證件給戶政人員核對,避免資料寫錯。
民法1050條有規定:「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。」
兩願離婚,到戶政離婚登記準備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