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需要幾位證人
依民法1050條規定:「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。」
離婚需要幾位證人呢?法律規定1對離婚,需要2位證人見證。但有些人會誤解成,雙方各找2位,這是錯誤的喔。2位證人雙方各找一位,或統一由一方找2位都可以喔。
離婚證人見證重要注意事項:
1.需為滿18歲成年人。
2.證人無親等及居住區域之限制。
3.證人應為有行為能力人。
4.生父母為證人依法應為有效。
5.
須為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之人。
6.證人縱與當事人素不相識,其效力不受影響。